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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就业培训(指导)中心人才招聘启事

时间:2025-08-07 08:42
来源: [转载] 宁国市就业培训(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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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就业培训(指导)中心成立于2003年,属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心主要从事成人学历教育、特种作业(设备)培训、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认定等工作。中心是安徽理工大学函授站点、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宣城校外学习中心和安徽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因中心业务发展需要,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培训专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1.招聘人数:1人。

2.岗位要求:有较强组织沟通能力,具体职责要求如下:对接企业和社会学员,完成已缴费学员报名资料收集、审核、按申报工种类别编制培训班级;担任成人学历教育班主任;学员培训系统信息维护,指导学员网上报名;学员培训合格后上交培训资料、向市人社局等主管部门申报审批;对各班各批次未通过学员,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及时安排复习与考试等工作;对接市场,开展招生;阶段性评估本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完成上级各项考核考查任务,做好年检材料的准备;完成中心其他临时性工作安排。二、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团队精神,责任心和执行力强;2.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能全面履行相应岗位职责;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业务水平,能吃苦耐劳,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能适应加班值班、出差、外联业务;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5.具备类似工作经历和经验者优先。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2.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应聘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1.应聘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8月6日8:00至2025年8月13日17:00,应聘人员将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37753583@qq.com,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否则无效。所有材料放入同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培训专员+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并制作成压缩文件。

上传材料包括以下项目:(1)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本科起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及学位证;(3)身份证;(4)个人荣誉、获奖证书等。应聘人员资格审核通过,进入考核环节后,在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原则上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2.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个环节。

3.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顺序于当日现场抽签确定,未按时参加抽签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比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控制在15分钟左右。主要考察个人综合素质、从事学员培训教育、安全生产能力、市场拓展能力与业务管理工作等综合素养等。由评委根据面试人员现场答辩情况,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100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设定6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公示、体检、考察

(1)应聘人员成绩在宁国市就业培训(指导)中心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按照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如最终成绩相同,则依荣誉、获奖为依据,层级、奖次高者优先。若以上均相同,则采用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最终成绩公布后如有放弃出现空缺,递补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否则不予递补。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体检合格的,被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被考察人员须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体检、考察后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主动放弃录用的,须签定书面承诺书。

5.公示与聘用

(1)对通过面试、体检合格、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宁国市就业培训(指导)中心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2)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有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3)实行试用期(时间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合同期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或者确因身体等原因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四、用人方式及薪资待遇所聘用人员与宁国市就业培训(指导)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管理。薪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月度绩效、年终考核绩效等,具体按照宁国市就业培训(指导)中心绩效考核办法及相关制度执行。

五、有关事项

1.公开招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和制度,全程接受监督。

2.招聘过程中,中心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本人相关事宜,请务必保证报名信息中联系方式的准确性。

3.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准备材料,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4.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交通、住宿、餐饮、体检等相关费用。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6.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63-4183031监督电话:0563-4183999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特此公告。

附件:宁国市就业培训指导中心培训专员招聘报名表.docx

宁国市就业培训(指导)中心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