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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就业培训(指导)中心培训专员招聘公司

时间:2026-04-29 10:16
来源: [转载] 宁国市就业培训(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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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就业培训(指导)中心成立于2003 年,依托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办学,属民办非企业单位,长期从事成人学历教育、特种作业(设备)培训、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与认定等业务。中心现为安徽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宁国教学点(本科)、芜湖职业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宁国教学点(专科)、2024 年安徽省高技能人才培训竞赛基地、宣城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宣城工匠学院、宁国市公共就业实训基地、宁国市退役军人教育创业基地、宁国市 “新徽菜・名徽厨” 承训单位、宁国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现因业务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培训专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培训专员1名。

2.主要岗位职责

  • 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开展招生宣传;
  • 对接企业与社会学员,完成报名资料收集、审核,按工种编班;
  • 担任成人学历教育班主任,负责培训系统信息维护与网上报名指导;
  • 整理上报培训资料,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
  • 跟踪未通过考核学员,组织复习与补考;
  • 拓展培训市场,扩大招生规模;
  • 开展岗位工作阶段性评估,完成上级考核与年检材料准备;
  • 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3.岗位要求: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与沟通能力。

二、招聘原则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的用人标准,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原则,采取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具备团队协作精神,责任心与执行力强;

2.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3.本科及以上学历,沟通与业务能力强,能吃苦耐劳,熟练操作计算机,能适应加班、值班、出差及外联工作;

4.有相近或同类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不得报考情形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被教育、人社部门认定存在考试违纪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或党纪政务处分未满、正在接受纪律审查/ 司法调查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总成绩公示→体检→考察→聘用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

通过宁培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实行线上、不见面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整理压缩后发送至邮箱:npzx2003@163.com,文件夹命名为:“培训专员+ 姓名 + 联系方式”,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2.报名时间

2026年4月24日8:00—2026年5月8日17:00

3.报名材料

①招聘报名表(附件);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③身份证;④荣誉及获奖证书。

4.初步筛选

中心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将电话通知现场资格复审(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5.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资格审查

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三)招聘方式

笔试+结构化面试:笔试侧重于职业技能培训及职业培训政策法规等相关内容,面试侧重于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应急反应能力以及仪容仪表等。满分100分,按照1:6的比例,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取6人(如第6、7名笔试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环节,按照面试考官5人综合打分计算应聘者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顺序于当日现场抽签确定,未按时参加抽签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比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控制在15分钟左右。主要考察个人综合素质、从事学员培训教育、安全生产能力、市场拓展能力与业务管理工作等综合素养等。由评委根据面试人员现场答辩情况,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满分100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计入总成绩。

(四)公示、体检与考察

1.应聘人员总成绩在宁国市就业培训(指导)中心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按照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如最终成绩相同,则依荣誉、获奖为依据,层级、奖次高者优先。若以上均相同,则采用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最终成绩公布后如有放弃出现空缺,依次递补。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人员缺额的,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替补1次或取消本次招聘。

3.考察:体检合格的,被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被考察人员须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体检、考察后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主动放弃录用的,须签定书面承诺书。按照报名考生成绩排名整理招聘档案,后续如新录用人员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终止双方劳动合同的,本次招聘一年内,培训中心依据本次招聘结果可依次递补人员。

(五)公示与聘用
     1.对通过面试、体检合格、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宁国市就业培训(指导)中心公众号上公示3个工作日。

2.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有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3.实行试用期(时间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合同期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或者确因身体等原因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四、用人方式及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与宁国市就业培训(指导)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管理。薪资由基本工资、月度绩效、年终绩效构成,具体按中心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和制度,全程接受监督。

2.招聘过程中,中心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本人相关事宜,请务必保证报名信息中联系方式的准确性。

3.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准备材料,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4.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交通、住宿、餐饮、体检等相关费用。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63-4183031;监督电话:0563-4183999 (电话接听时间为正常办公时段)。

特此公告。

宁国市就业培训(指导)中心

2026年4月23日  

附件:宁国市就业培训(指导)中心培训专员招聘报名表